幼兒園課程中的集體藝術教學活動評價(一)
集體藝術教學活動評價的內容
教研是提升教師業務水平近兩年,我園在幼兒園游戲化音樂活動方面進行了深入、系統的教研,對集體藝術教學活動的評價有了一定的思路和理解,本期將與幼兒園課程中的集體藝術教學活動評價相關的內容進行分享,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 集體藝術教學活動評價的內容
· 集體藝術教學活動評價的方式
· 集體藝術教學活動評價的原則
· 對幼兒進行評價和引導幼兒自我評價
1. 活 動 的 基 礎
活動的基礎主要指兒童的發展水平和已有經驗。兒童的發展水平主要指兒童在認知、情感和操作技能三方面的發展狀況。兒童的已有經驗主要指兒童已經獲得的知識、觀念、體驗和行動方式等 。
教師對活動基礎判斷的失誤, 將直接導致活動過程的障礙并影響活動目標的達成。例如, 某青年教師在一次觀摩公開課的活動中, 看到一個 «扶老公公走路» 的小班韻律活動, 就將該活動程序在自己所教的同年齡班級中進行再現, 可是再現的結果令她十分失望。
具體表現為: 自己班上的幼兒不僅缺乏“老公公走路”的實際經驗, 缺乏創造性地用動作進行生活經驗表現的能力, 而且還缺乏合作表演的經驗。所以, 幼兒在活動時會顯得手足無措, 緊張但卻毫無樂趣。這說明, 教師不能簡單地僅憑年齡來判斷兒童的發展水平和已有經驗。
2. 活 動 的 目 標
活動的目標指教師期望活動所達成的教育結果。評價活動的目標, 應從兩個方面來進行:
一、是看活動目標與單元目標、年齡目標與總目標之間的聯系是否緊密一致;
二、是看活動目標與本班幼兒的實際情況是否適應。
也就是說, 活動目標被孤立起來時, 可能是合理的, 但和上級目標及本班幼兒的實際情況聯系起來看時, 就有可能不完善或不合理, 需要調整。所以, 判斷活動目標合理與否, 一定要結合上級目標和本班幼兒的實際情況。
如同樣是律動《小魚游》, 一位教師將一次韻律活動的目標定為學會有節奏地隨音樂模仿”小魚游”。從活動過程和結果看, 幼兒在模仿教師所做的動作時, 節奏掌握得比較準確, 動作與教師很”相似”??梢哉f, 該目標是合理的。但如果對照幼兒音樂教育的總目標, 就馬上可以發現:這位教師在制定活動目標時忽略了培養創造性的目標。因此, 這一活動目標是不夠完美的, 應調整為有節奏地隨音樂創造性的模仿小魚做動作。
而另一位教師在同樣的活動中, 將目標確定為學習隨音樂有節奏地創造”小魚游”的動作。在具體實施時, 教師把注意力完全放到”做出與他人不同的動作”上, 而忽略了幼兒不經教師指導不可能獨立地把握音樂的節奏, 結果創造未來的動作不能與音樂相協調。
所以,應該將目標分解成學會聽音樂做動作和學會創造出與他人不同的動作, 即在同一次活動中分兩個步驟來逐步完成。
3. 活動的內容、材料和環境
活動的內容, 材料和環境與活動的基礎、目標的關系是相互影響、相互制約的。因此, 在評價活動的內容、材料和環境時, 也必須要考慮到所有的相關因素, 從活動的整體效果來評價各個因素存在的狀況的合理性。
例如,在一個場地大、人數少、幼兒自律性發展較好的大班中, 欣賞《金蛇狂舞》的音樂時, 教師讓幼兒結成兩列長龍, 隨音樂在活動室內游走, 使幼兒感受到了舞龍燈的歡騰場面, 加深了對音樂的感受。 而在另一個場地小、人數多、幼兒自律性發展較弱的大班中, 教師將座位排成六列長龍, 幼兒坐在座位上用上肢表現龍的游走, 既可滿足幼兒感受表現歡騰場面的需要, 又可以避免造成秩序混亂和身體沖撞的矛盾。這兩種設計對兩個班級來說, 都有各自的合理性。
4. 活 動 的 過 程
活動的過程主要指活動中師生相互作用的過程。從改進教育工作的目標出發, 評價的對象主要是教師行為。評價教師在教育過程中的行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是教師的精神面貌。 這主要是指:
· 教師的精神是否振奮, 是否顯示出了對活動的熱情;
· 教師對幼兒的態度是否親切自然;
· 教師的講解、示范是否具有吸引力等。
二、是教師的組織工作。主要包括:
· 教師能否有效調動和保持大多數幼兒參與活動的積極性、主動性;
· 教師能否冷靜地、有條不紊地追求活動的目標, 執行教育活動的計劃;
· 教師能否靈活地根據幼兒的實際情況調整教育活動的目標和計劃等。
三、是教師的教育指導工作。教師的教育指導工作主要包括:
· 教師的講解、示范是否準確、熟練、清晰, 能夠為幼兒所接受;
· 教師能否熟練地利用角色變化來引導幼兒的學習;
· 教師的提問能否有效地激發幼兒的獨立思考和相互交流;
· 教師給幼兒的具體幫助是否適時適度;
· 教師是否注意針對幼兒的個別差異進行指導等。
· 教師是否注意引導或指導幼兒參與了對他或他們自已、同伴當下活動的評價,以及對教師的評價。
5. 活 動 的 效 果
活動的效果主要指從幼兒的行為表現中反映出來的教育效果。 其中主要包括:幼兒的情緒是否振奮、愉快、輕松、自然; 幼兒的注意力是否集中; 幼兒參與活動的主動性、積極性如何; 活動預期的教育目標達成的情況如何等。